视力测试。
·1.测试仪器准备:视力测试使用带灯箱的标准对数视力表,量程为5米,需配视力挡板。
·2.测试方法及要求:检测采取五分记法,先查左眼,后查右眼,均为裸眼视力。学生需摘掉眼镜(含隐形眼镜),且不得有揉眼、眯眼、斜视、歪头等行为。检测时遮盖一眼,单眼辨认"E"字缺口方向,学生可使用语言或手势指示缺口方向,每个视标的识别时间不超过5秒。
使用视力挡板时不要压得太紧以免压迫眼睛,也不能太松以防止作弊。测试可先从5.0一行视标认起,如认错达到2个则逐行上查,如辨认无误则逐行下查。规定4.0-4.5各行视标中每行不能认错1个,4.6-5.0各行视标中每行不能认错2个,5.1-5.3各行视标中每行不能认错3个,超过这一规定就不再往下测试。
而以该行的上一行记为该学生的视力,记录时应将学生的左右眼裸眼视力结果分别记录在相应方格内。如果5米处不能辨认视力表最上一行视标时,令学生站立于距视力表2.5米处或1米处进行检查,所得视力值应分别减去0.3或0.7后记为该学生的视力。
·3.测试注意事项:安置视力表时应使学生的视线与5.0的一行平行,距离学生5米,视力表上必须有适当、均匀、固定不变的照明度,一般为300~500勒克斯,且必须避免由侧方照来的光线及直接照射到被检者眼部的光线,阴晴不定的自然光线亦不适宜,以免引起不准确的检查结果。